额尔古纳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额尔古纳市政务服务局联系(联系电话:0470-6821507电子邮箱:eegnzwfw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
2021年,额尔古纳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办、自治区、呼伦贝尔市2021年政务公开要点工作安排,准确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我市在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各苏木乡镇办政务公开专栏、社区信息专栏都设有主动公开渠道,切实做到公开透明,服务好人民群众。我市编制并发布26个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涉及26个重点领域的相关部门,结合国务院部门制定的目录及标准指引和本级部门权责清单,全面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每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除有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列入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做到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
全年政府网站总计访问2487476 次 ,网站信息发布8196条,政务新媒体公开2034条,政府公报公开6期,发布政策解读28篇,召开新闻发布会8次,主要领导访谈3次,处理领导信箱27条,网上投诉5条,热点回应44条,及时办理答复网民留言33条。
(二) 依申请公开信息
我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提高依申请办理质量和效率。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及时更新依申请公开制度和依申请公开流程图并对外发布。额尔古纳市2021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自查信息公开指南全面公开申请接收渠道,列明当面申请、邮寄申请、互联网渠道申请具体接收方式。
(三) 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市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检查清理,全面摸清文件底数。其中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10件、废止和失效规范性文件2件、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2件,乡镇人民政府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1件。
(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我市更加规范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优化完善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
1. 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我市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完善政务公开专栏,在门户网站公开“疫情防控”“网站年度工作报告”“四办专栏”“复工复产复学”“优化营商环境”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7个专栏。
2. 规范平台运行。我市围绕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为目标,已形成以政府网站为主、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互融合的多元化政务公开工作格局。政府门户网站均已开通线上线下主动公开渠道,线上有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和政务新媒体公开,线下在档案馆和政务服务大厅也设置了相关查阅点。全年新媒体发布信息共计2034条。
(五) 监督保障
一、工作考核情况。额尔古纳市根据呼伦贝尔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求,制定并印发了《额尔古纳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额政公发〔2020〕2号),严格按照方案内容实施,制定了《全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公开发布《关于额尔古纳市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通知》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市直部门和各苏木乡镇(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人员负责、有经费保障,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二、社会评议情况。我市已在政府网站及时公开《额尔古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试行)》,并公开了政务公开社会评议的评议范围、征集日期、评分规则、联系方式、当面提交地点和邮寄方式。
三、做好业务培训情况。我市先后组织市直部门和各苏木乡镇(办)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各单位政务公开意识和水平,提升公开队伍整体水平,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1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被上级主管部门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1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5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63 | ||
行政强制 | 20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098.21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市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的准确把握需要进一步深入,由于政务公开人员较少,导致工作效率较低,专业化水平需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需细化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需持续推进,公开专栏规范化有待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会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提高、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深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突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大工作人员队伍,及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我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呼伦贝尔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便群众办事。
(1)领导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更加完善
根据呼伦贝尔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求,及时公开发布《关于额尔古纳市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通知》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徐市长任组长,市直各部门均确认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
(2)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我市依据上级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逐步制定完善本级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方面的制度,健全了主动公开、信息管理、信息发布等规章制度,细化业务流程,使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3)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并在政府网站开设“疫情防控”专栏,及时更新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公开核酸检测机构名单、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疫苗接种点等公告。 (4)提升解读回应能力
我市市直部门和各苏木乡镇(办)工作人员通过图文解读、领导人访谈、新闻发布会、卡通动漫、简明问答等形式,对相关文件进行全面、详尽、准确的解读,确保政策性文件“应解读尽解读”,切实提高政策解读的数量和质量。
(5)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我市2021年进一步完善医疗、教育、稳岗就业、养老服务、生态环境、社会保险、征地拆迁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常态化公开机制,及时公开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服务,征地拆迁、城乡规划等相关领域信息。持续推进26个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加大污染防治监测等信息公开力度,更新扶贫救灾、乡村振兴等公共事务相关信息。
(6)高质量实施政务服务信息公开
我市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蒙速办·一网办”“蒙速办·掌上办”“蒙速办·一次办”“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印发《额尔古纳市全面推行“蒙速办·一网办”“蒙速办·掌上办”“蒙速办·一次办”“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办法》,组织各行政审批部门在自治区一体化平台上录入事项,全年组织集中办公三次,截止年末,梳理依申请六类事项878项,事项网办占比95.5%,承诺时限压缩比率73.17%。材料关联电子证照数为754项,总体情形化梳理比率为34.05%。汇聚电子证照类型27个,制作并发放电子印章及云签章47枚,签章率为99.66%。
(7)推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
2021年2月我市正式开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立12345热线调度中心,成立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分管和承办人员,全年共办结咨询、建议、投诉等问题及处理供电供暖、旅游、交通等各类诉求753件,办结率99.73%,满意率85.54%。
(8)加强政府系统蒙古文网站管理
我市严格落实蒙古文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责任,2021年开设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蒙古文发布”及时更新公众号信息存档保存公众号内容,发布信息共计30条,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1年度,额尔古纳市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额尔古纳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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