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152106767880461M/202504-00001 | 组配分类: | 机关简介 |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 |
| 名称: | 额尔古纳市应急管理局机关简介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3-05-25 | 发布日期: | 2025-04-17 |
额尔古纳市应急管理局(简称市应急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定相关政策措施,组织落实规程和标准指导苏木乡镇(办)开展有关工作。
(二)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苏木乡镇(办)、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相关预案演练,推动全市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负责牵头建立全市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工作。推动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工作,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发布灾情及应急救援情况。
(五)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承担额尔古纳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额尔古纳市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负责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协调工作。按权限协调指挥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全市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合对接,衔接消防、森林草原防火队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我市应急救援工作。统筹指导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职责权限组织协调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推动各苏木乡镇(办)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七)负责火灾防治工作。按权限协调指挥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推进全市消防规划编制的落实。
(八)负责灾害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全市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组织指导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评估工作。
(九)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上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全市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承担额尔古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和各苏木乡镇(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一)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按权限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衔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安装及运行情况。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八大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十二)负责事故调查处理评估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十三)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和调拨工作。制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物资储备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实施统一调度。
(十四)负责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五)负责煤炭监管工作。负责全市煤炭行业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标准化达标考评、重大危险源监管等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职能转变。市应急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市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草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应急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相关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协调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额尔古纳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我市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协调指导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气象局、市林草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发布灾情及应急救援情况。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按授权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和火险、火灾信息发布工作。
(2)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3)市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4)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落实额尔古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有关要求,执行额尔古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
(5)市林草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森林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及森林草原火灾初期应急处置等工作。
(6)根据实际情况,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草局等部门可以商市应急局,以额尔古纳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全市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应急局负责提出全市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落实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全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全市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通讯地址:额尔古纳市额尔古纳大街5号
邮政编码:022250
网址:http://ajj.hlbe.gov.cn/
工作电话:0470-6822962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丁波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文件运转,信息宣传,舆情应对,教育培训,内部监督,会务,安全,保密,机要,档案,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财务,后勤保障,装备,固定资产管理等政务事务性工作和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承担本部门,本系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按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机构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大政策研究等工作。承担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浙尔古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全市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全市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二)将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与安全生产基础监督管理股整合,设置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危化和工贸安全监管办公室)。承担指导监督全市矿山(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依法监督全市矿山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及安全生产规定等情况,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负责组织开展全市矿山(煤矿,非煤矿山)安全执法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矿山(煤矿,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核定工作。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煤矿,非煤矿山)关闭和尾矿库闭库。指导全市矿山(煤矿,非煤矿山)安全信息化建设,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指导监督全市矿山(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市矿山(煤矿,非煤矿山)行业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市矿山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矿山(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协助市有关部门做好矿山资源勘查。开采监管工作。依法承担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勘探,石油天然气和成品油长输管道除外)等领域安全生产管理综合性工作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权限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乙类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乙类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权限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依法承担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承担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八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落实相关行业地方性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依法承担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三)将火灾防治管理股与应急指挥调度中心整合,设置风险监测和火灾综合防治股(综合减灾和物资保障股).承担建立全市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全市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监督有关单位执行防法规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市城镇,农村牧区,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承担指导协调各苏木乡镇(办)和相关部门开展城乡,森林草原火灾防治工作,承担额尔古纳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日常工作。
承担组织开展全市自然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研究推进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措施,协调推进应急管理深化改革,负责应急管理形势综合分析。组织指导全市灾情核查上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落实全市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全市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和全市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依分工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落实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全市预警和灾情信息,协调全市范围内的救援力量,并根据需要向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申请增援工作,衔接消防,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的衔接协调,承担全市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额尔古纳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承担组织协调全市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全市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承担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全市有关合作和救援的工作。
三、下属机构
(一)额尔古纳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额尔古纳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额尔古纳市应急管理局所属的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1.宣传贯彻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以额尔古纳市应急管理局名义实行统一执法,负责权限范围内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煤矿企业、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全市应急管理领域案件办理。
4.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通讯地址:额尔古纳市鸿雁街152号
邮政编码:022250
网址:http://www.eegn.gov.cn/
工作电话:0470-6821335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肖鑫
(二)额尔古纳市地震台
额尔古纳市地震台为额尔古纳市应急管理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
1.宣传贯彻国家、自治区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地震台区域内地震监测分析预报工作。
2.负责地震台区域内震情通报和地震灾害速报,提出震后趋势半段意见,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设备运行维护等工作。
3.负责观测地下流体地震前和地震后的变化情况。
4.承担全市三网一员网点建设及培训工作,承担科普宣传、地震前宏观异常的核实上报工作。
5.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通讯地址:额尔古纳市莫尔道嘎镇
邮政编码:022250
网址:http://www.eegn.gov.cn/
工作电话:0470-6822962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杨继利
额尔古纳市应急综合服务中心为额尔古纳市应急管理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
1.承担市应急局机关日常运转相关的综合服务、后勤保障等工作。
2.承担安全生产、火灾防治、灾害防治、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相关的技术支撑和事务服务工作。
3.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通讯地址:额尔古纳市额尔古纳大街5号
邮政编码:022250
网址:http://www.eegn.gov.cn/
工作电话:0470-6822962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主办单位: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额尔古纳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507840001
蒙公网安备15078402000102号 蒙ICP备15000338号-2 联系电话:0470-6828973 邮编:022250 站点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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