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办公室、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呼党办发〔2019〕46号)精神,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额尔古纳市分局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科级派出机构。
额尔古纳市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
二、负责额尔古纳市域生态环境问题的协调和监督管理。
三、负责监督管理额尔古纳市域减排目标的落实。
四、协助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提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管理。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十一、配合做好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十二、统一负责生态环境执法。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十四、参与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有关工作。
十五、完成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和额尔古纳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职能转变。
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额尔古纳市分局基本信息公开如下:
一、机构设置:
我分局根据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机构设置情况,结合我局实际,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内部机构设置如下:政务办公室,负责文件收发、档案管理、人事、会务、保密安全等工作;后勤办公室,负责公车派遣、工作接待等工作;业务一室负责水科、综合科、环境信息披露、科技监测 、环评审批、碳汇、排污许可等工作;业务二室负责固废、土壤、法制、县域考核、企业信用评价、政务公开、环境统计等工作;规划财务室,负责规划、财务等工作。另设有两个二级机构,额尔古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辖区内各企业、单位、个人的环境监督、检察、执法等工作;额尔古纳市环境监测中心,负责辖区内监督性监测、事故应急监测、纠纷仲裁监测等工作。
二、办公地址:额尔古纳市拉布大林街道额尔古纳大街63号
三、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联系方式:0470-6829903
五、单位负责人:王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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