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 财政局> 职责权限依据
索引号: 111521060116170819/202310-00002 组配分类: 职责权限依据
发布机构: 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财政局执法依据目录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10-17 发布日期: 2023-10-18
财政局执法依据目录
发布时间:2023-10-18 14:42 来源:额尔古纳市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财政局执法依据目录

           财政局执法依据目录
抽查事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
对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采购行为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一)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
(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
(三)委托不具备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机构办理采购事务的;
(四)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
(七)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对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行为的处罚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对委托不具备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机构办理采购事务的处罚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对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处罚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对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处罚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对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处罚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对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处罚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对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二)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三)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四)开标前泄露标底的。
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开标前泄露标底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法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集中采购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考核中,虚报业绩,隐瞒真实情况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八十二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集中采购机构业绩的考核,有虚假陈述,隐瞒真实情况的,或者不作定期考核和公布考核结果的,应当及时纠正,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其负责人进行通报,并对直接负责的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集中采购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考核中,虚报业绩,隐瞒真实情况的,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代理采购的资格。
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五条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应当公告政府采购信息而未公告的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一)应当公告政府采购信息而未公告的;
  (二)不首先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信息,或者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信息的;
  (三)政府采购信息内容明显违反本办法规定的;
  (四)在两个以上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上公告同一信息的实质内容明显不一致的;
  (五)未按规定期限公告信息的。
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不首先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信息,或者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信息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政府采购信息内容明显违反规定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在两个以上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上公告同一信息的实质内容明显不一致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未按规定期限公告信息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招标投标信息中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无效,并由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属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责任且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其进行相关业务资格:
  (一)招标投标信息中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二)公告的信息不真实,有虚假或者欺诈内容的。
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公告的信息不真实,有虚假或者欺诈内容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招标采购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与投标人恶意串通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 招标采购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一)与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二)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三)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四)开标前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标底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的。
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开标前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标底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招标采购单位违反有关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有关文件或者伪造、变造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有关文件的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三条 招标采购单位违反有关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有关文件或者伪造、变造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有关文件的,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予通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 招标采购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一)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
  (二)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信息而未公告的;
  (三)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四)以不合理的要求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对潜在投标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或者招标文件指定特定的供应商、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其他内容的;
  (五)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
  (六)无正当理由不按照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以外确定中标供应商的;
  (七)在招标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中标供应商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八)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
  (九)未按本办法规定将应当备案的委托招标协议、招标文件、评标报告、采购合同等文件资料提交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的;
  (十)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信息而未公告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以不合理的要求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对潜在投标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或者招标文件指定特定的供应商、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其他内容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无正当理由不按照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以外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在招标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中标供应商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未按本办法规定将应当备案的委托招标协议、招标文件、评标报告、采购合同等文件资料提交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三)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四)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投标人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投标人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成员《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七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
  (二)在知道自己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后至评标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供应商的;
  (三)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四)在评标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
  (五)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的。
  上述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结果无效。
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知道自己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后至评标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供应商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评标委员会成员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收受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的评标,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予以公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收受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二)泄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泄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泄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以罚款的,并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组成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的;
 (三)在询价采购过程中与供应商进行协商谈判的;
 (四)未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确定成交候选人的;
 (五)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
 采购代理机构有前款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暂停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3至6个月;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取消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
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组成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询价采购过程中与供应商进行协商谈判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确定成交候选人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采购人未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的规定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 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以罚款的,并处罚款:
  (一)未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的规定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
  (二)未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的;
  (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成交供应商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四)未按规定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的。
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采购人未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采购人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成交供应商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采购人未按规定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以罚款的,并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二)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
  (三)明知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的;
  (四)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五)在评审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
  (六)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
  评审专家有前款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予以公告。
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明知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编制、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财务会计报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被截留、挪用、骗取的国家建设资金,没收违法所得,核减或者停止拨付工程投资。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截留、挪用国家建设资金;(二)以虚报、冒领、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国家建设资金;(三)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四)虚列投资完成额;(五)其他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行为。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截留、挪用国家建设资金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以虚报、冒领、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国家建设资金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虚列投资完成额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其他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行为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三条:企业和个人有下列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10%以上3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一)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二)截留代收的财政收入;(三)其他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的行为。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截留代收的财政收入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其他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的行为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四条:企业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违反规定使用、骗取的有关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被骗取有关资金1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或者被违规使用有关资金10%以上3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二)挪用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三)从无偿使用的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中非法获益;(四)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行为。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挪用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从无偿使用的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中非法获益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行为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违反规定印制财政收入票据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转借、串用、代开财政收入票据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财政收入票据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伪造、使用伪造的财政收入票据监(印)制章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其他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七条: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还应当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对被调查、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正在进行的财政违法行为,财政部门责令停止后拒不执行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十四条 对被调查、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正在进行的财政违法行为,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停止。拒不执行的,财政部门可以暂停财政拨款或者停止拨付与财政违法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责令其暂停使用;审计机关可以通知财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暂停财政拨款或者停止拨付与财政违法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责令其暂停使用,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将结果书面告知审计机关。额尔古纳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