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呼伦贝尔天晟旅游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呼伦贝尔天晟旅游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擅自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案
|
擅自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九条及《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
额尔古纳市上库力街道办事处
行政处罚决定书
上办字(草原)罚〔 2024 〕1 号
|
处罚:1、责令呼伦贝尔天晟旅游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停止违法行为,限2025年6月30日前拆除违法建筑并恢复植被。
2、对呼伦贝尔天晟旅游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罚款4473.78 元的处罚决定。
执行情况:
1、截止2025年6月30日前已完成植被恢复。2、2024年11月4日完成缴款。
|
2024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