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内蒙古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内教督函〔2020〕3 号)相关文件要求,对照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情况、社会认可度等4个方面50项评估内容和标准,对我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情况进行自查。经自评,指标全部达标,现将自评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9月9日-2025年9月13日,共5天。
如有异议,请联系额尔古纳市教科局:温子茹 ;联系电话:15148977822;电子邮箱:eegnjy@163.com。
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9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