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国家级 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4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我市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4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9月15日—9月20日,共5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函、来访等形式反映有关情况。
接待来电、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联系人:梁晶 联系电话:0470-6830601
电子邮箱:eegnswhg@163.com
我市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如下:
序号
姓名
传承项目名称
评估结果
1
曲德新
俄罗斯族巴斯克节
优秀
2
辛桂云
俄罗斯族格瓦斯制作技艺
合格
3
董月莲
俄罗斯族婚礼
4
曲淑芬
俄罗斯族列巴制作技艺
5
乌云塔娜
俄罗斯族民间舞蹈
6
尹忠兴
7
兰月芬
8
王宝臣
俄罗斯族木刻楞制作技艺
9
李祖庆
10
肖奎生
11
张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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