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呼伦贝尔市级、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开展第七批呼伦贝尔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呼文旅广字〔2026〕2号)、《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八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内文旅办字〔2026〕21号)要求,文旅体局开展了第七批呼伦贝尔市级、第八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和评审工作。
文旅体局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成专家评审会和评审委员会,对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推荐申报的6名额尔古纳市级及4名呼伦贝尔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了评审,对申报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形成了第七批呼伦贝尔市级、第八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名单。
为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第七批呼伦贝尔市级、第八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5天(2026年3月6日—3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
联 系 人:梁晶
受理单位:额尔古纳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联系电话:0470-6830602
通讯地址:额尔古纳市文体大厦4楼文化馆
邮政编码:022250 电子邮箱:eegnswh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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