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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乡镇(办)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部门、额尔古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权改造指导意见》(银监发〔2010〕92号)、《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组建农村商业银行三年工作推进方案(2018-2020)年》(内政办发〔2018〕45号)、《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9年第9号)等文件精神,为积极推动额尔古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革,加快组建内蒙古额尔古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好地支持当地经济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内蒙古额尔古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筹建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申明俭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晓东 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王发军 人民银行额尔古纳市支行行长
潘玉茹 市检察院检察长
尹正灵 市法院院长
马 巍 额尔古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
朱金城 市财政局局长、住建局局长
王 钢 市税务局局长
佟 双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齐子群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 星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筹建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额尔古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室主任:马巍(兼任),负责内蒙古额尔古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按照组建规定程序和操作指引,具体组织开展筹建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协作配合,有序推进农商行各项筹建工作。
筹建工作小组为临时机构,此项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小组成员如发生岗位变动,由新任人员自行补充,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