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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制政府建设,按照呼伦贝尔市和市委的考核工作要求,根据《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额政办发〔2016〕8号)精神,市政府法制办制定了《2016年额尔古纳市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各单位按照考核标准的内容做好迎检准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016年额尔古纳市依法行政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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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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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25分) |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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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和衔接国务院与自治区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
3分 |
未按要求落实衔接国务院与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查询相关文件资料、网站;日常检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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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编制并公布权责清单。 |
5分 |
未编制清单的扣5分,编制完成但未在相关网站上公布清单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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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依法调整行政权力。 |
4分 |
未经市政府同意擅自调整行政权力的每次扣4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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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
3分 |
未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的扣3分。 |
选某项行政审批流程前后对比,并查阅本项目行政审批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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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编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
3分 |
未按时编制报送的扣3分。 |
查阅相关文件;日常检查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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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市场监管(4分) |
6、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 |
4分 |
未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扣2分;未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的扣2分。 |
查阅落实该项工作的文件、会议记录和部门网站、询问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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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优化公共服务(3分) |
7、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3分) |
3分 |
未按时编制报送的扣3分。 |
查阅相关文件;日常检查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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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0分) |
4、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10分) |
8、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规范率、及时率达到100%。 |
5分 |
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规范率、及时率未达到100%的扣5分。 |
查阅发文目录、网站等相关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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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 |
5分 |
规范性文件存在违法情形的每件扣1分,扣完为止;拒不纠正的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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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10分) |
5、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10分) |
10、贯彻落实《呼伦贝尔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的工作细则。 |
6分 |
未制定工作细则的扣3分;重大行政决策未遵守法定程序的每少一个程序扣1分,扣完为止。 |
由考评对象提供2个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原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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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制定法律顾问工作细则,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
4分 |
无相关制度的扣2分;没有与法律顾问签订法律顾问合同的扣1分;重大行政决策未能提供法律顾问意见证明书面材料的扣1分。 |
查阅制度文件、法律顾问合同(协议)书、2份书面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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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8分) |
6、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10分) |
12、重大行政处罚决定须经做出决定部门的法制机构审核,并按法定程序报备。 |
4分 |
未经部门法制机构审核的扣2分;未按法定程序报备的扣2分;没有重大行政处罚的,按权重60%赋予基础分值。 |
查阅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录、案卷、合法性审查意见、报备文件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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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开展本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 |
4分 |
未开展本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自查的扣2分;行政执法案卷不按规范装订的扣2分。 |
查阅布置该项工作的文件或会议记录、案卷自查结果或总结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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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
2分 |
未执行相关制度的扣1分,处罚有明显不规范的扣1分;没有处罚行为的,按权重60%赋予基础分值。 |
查阅2份行政处罚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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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8分) |
15、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
6分 |
未按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区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的视情况扣1-3分;在执法岗位上的人员未参加培训、考试的扣3分。 |
提供执法岗位人员名单;日常检查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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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 |
2分 |
未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的扣1分;未组织实施的扣1分。 |
查阅有关执法人员考核制度资料和执法人员工作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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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5分) |
8、自觉接受监督(5分) |
17、本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 |
5分 |
本部门工作人员因违法行政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扣5分。 |
考评对象提供相关情况或向检察院采集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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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2分) |
9、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12分) |
18、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
5分 |
未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每件扣2分,扣完为止;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每件扣2分,扣完为止。 |
查阅行政复议案卷;日常检查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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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具体行政行为合法规范;行政复议文书规范、归档及时;按时录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信息。 |
7分 |
对具体行政行为经复议后,被确认违法、撤销、变更或责令限期履行的每件扣2分,扣完为止;行政诉讼败诉的每件扣3分,扣完为止。行政复议文书制作使用不规范的扣1分;归档不及时不规范的扣1分。 |
日常检查评价、向法院采集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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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5分) |
10、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5分) |
20、每年至少举办一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和部门领导参加的法治专题培训等。 |
5分 |
随机选3-7名科室负责人参加依法行政笔试考试,及格率在60%以下的扣5分。 |
考核组提供试题,由参考者代表抽取,考试后现场打分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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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15分) |
1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15分) |
21、未部署本部门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要点。 |
5分 |
未部署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要点的扣5分。 |
查阅相关文件、工作要点、会议纪要或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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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加强法制力量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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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未设置法制机构或安排专门工作人员从事法制工作的扣10分。 |
查阅部门“三定”规定或分工定岗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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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加分指标 (5分) |
1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分) |
23、改革行政审批方式,提高行政效能。 |
1分 |
部门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的加1分。 |
查阅改革行政审批方式的文件、制度并实地检查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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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接受监督(2分) |
24、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 |
2分 |
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每件加1分,最多加2分。 |
考评对象提供法院证明或相关照片、视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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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加强典型示范(2分) |
25、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表现突出。 |
2分 |
被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作为典型经验予以宣传报道的2分。 |
查阅报纸、期刊、网站截图或视频;日常检查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