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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

    额尔古纳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7-09-01
  • 发布文号

    额政办字〔2017〕27号
  • 关键词

    通知
  • 信息来源

    不详
  • 信息名称

    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额尔古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额政办字〔2017〕27号

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额尔古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额政办字〔2017〕27号

发布时间:2017-09-01 23:52 来源:不详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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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乡镇(办)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市政府同意现将《额尔古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额尔古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2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16〕53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促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更好维护文化市场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的要求,加强和改进文化市场监管,加快实现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体制,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符合额尔古纳市依法治市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有力有效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加强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维护意识形态和文化安全,促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

(二)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监督,完善执法责任制,提升执法公信力。

(三)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全市文化综合执法实际,建立职责明晰、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运行体制和机制。

(四)坚持权责一致。依法划分文化综合执法机构与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职责权限,理顺职责关系,减少职责交叉,形成监管合力。

三、工作任务

(一)组建文化综合执法机构。将额尔古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更名为额尔古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由市政府委托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管理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根据工作实际,通过法定程序委托各乡镇人民政府行使部分文化市场执法权。

文化市场合执法人员依法依规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结合全市文化市场规模、执法任务情况,统筹考虑综合执法机构编制。切实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3〕94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按规定配备执法装备、执法设施、执法车辆,工作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二)明确综合执法适用范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集中行使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体育等行政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能主要包括:

1.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2.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3.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设立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

4.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

5.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

6.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

7.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

8.负责对体育市场进行日常监管;

9.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10.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政府赋予的其他执法职责。

(三)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未取得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发放的执法证件的,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健全执法人员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各项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全面落实综合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执法岗位职责,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和执法岗位定期轮岗制。落实综合执法标准规范,统一执法标识、执法服装、执法证件和执法文书,加强队容风纪管理,严格廉政纪律。

(四)健全综合执法制度机制。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举报办理、交叉检查、随机抽查、案件督办、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流程。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严禁将罚没收入同综合执法机构利益直接或变相挂钩。建立文化市场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完善上级与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合执法制度。建立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决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开执法案件主体信息、案由、处罚依据及处罚结果,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五)健全综合执法运行机制。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依据法定职责和程序,相对集中行使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权、监督检查权,开展日常巡查、查办案件等执法工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文化综合执法机构开展执法工作,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认真落实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任务,及时反馈执法工作有关情况。

(六)推进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全面应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和我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技术监控平台,加强与有关行政部门信息系统的衔接共享,推进行政许可与行政执法在线办理,实现互联互通。通过视频监控、大数据监管、在线监测等远程监管措施,加强非现场监管执法。采用移动执法、电子案卷等手段,提升文化综合执法效能。

(七)完善文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文化市场基础数据库,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记录,探索实施文化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建立文化市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文化市场警示名单和黑名单制度,落实市场主体守法经营的主体责任,加强事前防范、事中监管和事后处理工作。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文化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我市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举措,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改革难度大。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科学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形成整体联动、奋力攻坚的工作格局,确保改革平稳有序进行。

  (二)密切协调配合。市编办要切实做好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市政府法制办要做好改革方案的合法性审查,加强法制监督,做好对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的指导。市人社局要做好改革过程中人员调整工作,加强执法队伍管理的监督指导。市财政局要做好执法经费保障。承担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的市级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衔接,确保行政执法正常高效运转,防止出现职能缺位和管理服务失范。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财务工作纪律,做到令行禁止。特别是在职责划转、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过程中,要按规定处理好人财物和文件案卷资料交接等工作,保持执法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市级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支持和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正确处理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与日常监管的关系,确保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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