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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尔古纳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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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
  • 信息来源

    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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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额尔古纳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机制》的通知 额政字〔2021〕120号

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额尔古纳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机制》的通知 额政字〔2021〕120号

发布时间:2021-07-07 18:52 来源:不详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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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乡镇(办)、国营农牧场,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各项工作,制定《额尔古纳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机制》,成立“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协调推进组,建立工作制度,细化任务分工,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和职责分工加快推进清理整治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额尔古纳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

行动“回头看”工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棚房”问题的重要批示指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部署,加快推进我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制定本工作机制,执行期至“回头看”行动结束。

一、工作任务

按照《呼伦贝尔市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和《额尔古纳市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要求,摸清全市设施农业基本情况,对“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逐一核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死灰复燃现象,对新建设施农业进行全面排查,区分类型、分类整治,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违法违规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严肃惩治,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等三农治理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机构

(一)协调推进组

额尔古纳市成立“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协调推进组,主要职责任务是,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部署精神,准确把握清理整治政策界限,及时调度掌握全市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适时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指导,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发挥激励警示作用,确保“回头看”取得实效。

组  长:贾志奎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徐向泽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辛群泰  市农牧局局长

佟  双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吴微微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立伟  市农牧局副局长

崔星海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胡正文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王  伟  市公安局副局长

高  山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二)协调推进组办公室

市协调推进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局,负责“回头看”具体工作的组织落实和日常调度工作。

主  任:张立伟  市农牧局副局长

崔星海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副主任:廖国芳  市农牧局种业与种植业管理股股长

闫  丽  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管制及耕地保护股股长

包永强  市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代大队长

臧传来  市农牧局农牧业项目管理股股长

成  员:宋宏山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呼斯乐  市委宣传部科员

张洪娟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牧经济股股长

李常乐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办公室科员

明  明  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管制及耕地保护股副股长

刘文智  市农牧局畜牧兽医与饲草饲料管理股股长

陈国军  市农牧局市场信息化股股长

李永萍  市农牧局种业与种植业管理股副股长

三、任务分工

(一)全面排查。按照《额尔古纳市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要求,各乡镇(苏木、街道)、农牧场对辖区内所有设施农业(包括园区、零散建设的大棚或温室、按照设施农业备案的建筑物)开展拉网式、台账式、背书式排查,对“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情况核查。充分利用备案信息、卫星影像等手段开展排查,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逢园必进、逢棚必查、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掌握实情。排查的设施农业要全部登记造册,按要求完成上图入库。对排查发现的“大棚房”问题,逐一梳理、准确分类,建立问题台账。(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负责,农牧局、自然资源局牵头,发展和改革委、文化旅游体育局、乡村振兴局参与)

(二)坚决整治。根据排查结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一步核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要区分情况,既要严格把关,也要做细工作,因地制宜推进清理整治工作,不搞简单的“一刀切”,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做好群众工作,防止群体性事件。(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负责,自然资源局、农牧局牵头,发展和改革委、文化旅游体育局、乡村振兴局参与)

(三)严格执法惩治惩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严肃问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负责,自然资源局、农牧局、公安局参与)

(四)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达到复耕复垦要求,具备条件的尽快恢复农业生产。无法找到破坏人或破坏人没有能力恢复的,由所在乡镇(苏木、街道)人民政府、农牧场负责恢复。农牧和自然资源部门做好技术支撑和检查验收等相关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负责,农牧局、自然资源局、乡村振兴局参与)

(五)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举报制度。加强设施农业项目精细化、信息化管理,强化日常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流转土地用途管制。做好“回头看”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严防炒作。排查整治与日常管理结合,做好备案登记工作,开展定期巡查,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负责,自然资源局、农牧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参与)

四、工作制度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报告制度、联合督导制度、问题通报制度、群众举报制度、档案整理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根据需要适时召开局际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二)工作报告制度。排查整治情况实施周报制,各乡镇、农牧场每周一下午五点前,向额尔古纳市协调推进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协调推进组办公室编发简报,向协调推进组成员单位报告工作情况,并报送呼伦贝尔市协调推进组。重要情况及时向额尔古纳市委、市政府报告。

(三)联合督导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和“回头看”进展情况,市协调推进组将组织成员单位适时开展督查督导。

(四)问题通报制度。额尔古纳市将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并按照纪委监委要求,定期报送各地清理整治情况。

(五)群众举报制度。额尔古纳市设立“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举报电话和邮箱,安排工作人员值守,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置“大棚房”等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470—6822697  0470-6824653、0470-6823700。电子邮箱:esnmyscg@163.com

(六)档案整理制度。额尔古纳市协调推进组及各乡镇、农牧场都要对“回头看”过程中的文件、通知、报告、简报、报表、音视频等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登记造册后归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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