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 政府公报 > 2021年第3期 > 政府文件
  • 索引号

  •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额尔古纳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1-07-07
  • 发布文号

  • 关键词

    通知
  • 信息来源

    不详
  • 信息名称

    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额尔古纳市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额政字〔2021〕119号

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额尔古纳市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额政字〔2021〕119号

发布时间:2021-07-07 18:50 来源:不详 浏览:
【字体大小:  

各苏木乡镇(办)人民政府,国营农牧场及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巩固“三农”治理成果,防止“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全市将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现将《额尔古纳市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市农牧局联系人:李永萍      电话:0470-6824653。

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包永强  电话:0470-6823700。




额尔古纳市推进“大棚房”问题

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内农牧种植发〔2021〕205号)和《呼伦贝尔市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

方案》(呼农牧发〔2021〕95号)要求,为扎实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止耕地“非农化”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问题导向,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回头排查、回头整治、边排查边整治,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等三农治理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二、“回头看”排查整治范围

重点聚焦三类问题:

(一)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

(三)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参照《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农牧厅关于规范和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0〕310号),或者改变看护房用途。

由旗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的生态移民、扶贫搬迁、屯垦戍边、下岗职工再就业等设施农业项目,涉及看护房占地超标准或手续不完善问题的,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整治整改。

三、“回头看”主要任务

(一)摸底排查设施农业基本情况。各苏木乡镇(办)、农牧场要对辖区内所有设施农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逢园必进、逢棚必查、不留死角。本次排查范围既包括所有设施农业园区,也包括零散建设大棚等设施农业,既包括已经备案的设施农业,也包括未备案或在建的设施农业。各苏木乡镇(办)、农牧场要摸清本地设施农业底数,明确每一处设施农业的具体位置和基本情况。排查一处记录一处,记录内容包括位置、面积、用途等基本信息,并且都要有四至信息上图入库。各地排查后要形成一图、一表,即设施农业位置图、设施农业基本情况表。

(二)核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情况。要对照各地“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问题台账,逐一核查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是否死灰复燃,严查未整改到位、已整改到位后又出现改扩建反弹等问题。对“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中遗留的涉法涉诉、“一事一议”等问题推进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没有办结的要重新建立台账,跟踪管理。

(三)排查新建设施农业违法违规问题。对“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之后的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农民及新型经营主体自建设施农业情况,结合摸底排查,核查违法违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自然资源部门要及时向本级“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回头看”组织领导机构提供设施农业用地上图有关信息。各地要结合实地摸排和图斑、国土云等信息,迅速开展全面排查。

(四)推进问题整治。依据核查、排查结果,对2020年7月21日之前建成的设施农业,按照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标准执行;之后在建、扩建、改建、新建的设施农业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农牧厅关于规范和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0〕3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0〕577号)以及《关于加强农牧民房前屋后自发建设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1〕91号)等文件标准执行,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

(五)依法查处和严肃问责。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从严查处;发现公职人员在整治中存在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账面整改以及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严肃问责;对涉嫌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农牧、自然资源等部门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已无法找到破坏人或破坏人没有能力恢复的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负责恢复。农牧和自然资源部门做好技术支撑和检查验收等相关工作。

四、组织方式和责任分工

(一)市政府统筹。市人民政府对“回头看”负责统筹,建立由分管副市长领导,市农牧局和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市委宣传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局、文化旅游体育局等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成立工作推进组,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各苏木乡镇(办)、农牧场和相关部门,积极安排落实“回头看”任务,按照时间要求,及时推进各项排查整治工作,指导和督促各地落实排查整治任务,及时汇总上报进展情况,随时上报发现的重大情况。

(二)各苏木乡镇(办)人民政府、农牧场具体落实。各苏木乡镇(办)人民政府、农牧场承担实施“回头看”的主体责任。政府、农牧场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回头看”组织落实,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排查整治等工作。要将“回头看”任务和责任逐级落实到村屯、生产队,各苏木乡镇(办)、农牧场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参与辖区内的排查整治工作。

(三)部门协同。农牧和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政府统一部署下,加强“回头看”指导和督促,各尽其责、共同负责,加强配合、联合行动,落实“回头看”各项措施,对近年安排过财政资金支持的涉及设施农业的项目逐项开展核查,积极配合派驻自治区的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局开展监督检查。

五、工作安排

各苏木乡镇(办)、农牧场要统一思想、落实责任、联合行动,立即组织开展工作,根据“回头看”行动方案,迅速组织推进。

(一)全面排查(7月15日前完成)。各苏木乡镇(办)、农牧场要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排查,于7月15日前形成排查报告(包括附件)报农牧、自然资源部门,农牧、自然资源部门汇总后形成全市排查专题报告,经市政府同意,由农牧和自然资源两部门联合行文报呼伦贝尔市农牧局、自然资源局。

对由旗市区及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生态移民、扶贫搬迁、屯垦戍边、下岗职工再就业等设施农业,看护房超标或手续不完善的问题,汇总后报上级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整治整改。

(二)全力整治(8月25日前完成)。各苏木乡镇(办)、农牧场按照“回头看”方案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治整改指导意见等政策性文件要求,开展问题查处、整治整改和问责追责。8月10日前,各苏木乡镇(办)、农牧场要在认真总结“回头看”情况的基础上,形成报告报农牧、自然资源部门,农牧、自然资源部门汇总后形成额尔古纳市“回头看”专题报告,经市政府同意,由农牧和自然资源两部门联合行文报呼伦贝尔市农牧局、自然资源局。  

(三)日常工作要求。排查整治期间将实施工作周调度,各苏木乡镇(办)、农牧场于每周一下班前将排查整治情况,报市协调推进组办公室,市协调推进组办公室整理后报市政府有关领导和呼伦贝尔市协调推进组办公室,各苏木乡镇(办)、农牧场在排查整治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请示市政府解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回头看”对制止耕地“非农化”、守住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回头看”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以彻底清理、坚决整治的工作力度,形成制止耕地“非农化”的强大攻势和严格保护耕地的良好态势。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苏木乡镇(办)、农牧场要提高“回头看”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严格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责任,特别是各苏木乡镇(办)、农牧场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回头看”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和农村稳定。

(三)加强统筹协作。市政府将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力量,形成推进“回头看”强大合力。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参与“回头看”,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四)明确工作重点。要把排查和整治贯穿“回头看”全过程,把握“大棚房”问题改变耕地性质用途的本质,深入查、彻底查,做到不漏报、不少报、不瞒报。要把整治作为“回头看”的重点任务,倒排工期,挂牌督战,坚决整治,做到不拖延、不回避、不敷衍。

(五)依法依规推进。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标准,把握政策、区分情况,要讲究方式方法,避免工作简单化、“一刀切”。要抓住一批典型案例,剖析问题根源,及时向社会通报。健全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行警示教育。

(六)加强监督检查。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苏木乡镇(办)、农牧场的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做到各乡镇、农牧场全覆盖,重点督导检查属地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排查整治是否全面彻底,报送内容是否准确、完整、及时,推动排查整治工作落实见效。

(七)接受社会监督。在“回头看”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制度。各苏木乡镇(办)、农牧场也要设立群众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额尔古纳市“回头看”推进机构将积极与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加强联系,严肃处理纪委监委接到的“大棚房”问题线索和群众举报。

举报电话:0470-6822697    0470-6824653.  

0470-682370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