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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乡镇(办)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
根据《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卫发〔2020〕15号)要求,为加强我市尘肺病预防控制和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保障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决定成立额尔古纳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加强对全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上级对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和对尘肺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等工作提出的指导性意见;统筹推进我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任务完成;研究部署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重点任务,推进尘肺病防治信息化建设;协调推动各乡镇办和有关部门工作落实。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阿晋勒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宋吉祥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李成刚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徐雪峰 市卫健委主任
何雪晗 市发改委主任
朱金城 市财政局局长、住建局局长
杜茵龙 市人社局局长
李 星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震华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王洪强 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杨玉慧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吕 涛 市民政局副局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卫健委主任兼任。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受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
(三)领导小组人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市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通知。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