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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乡镇(办)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农村牧区垃圾分类治理工作,现将《额尔古纳市农村牧区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额尔古纳市农村牧区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的指导意见》(建村规〔2019〕8号)文件精神,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方案》要求,为深入推进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提升环境治理水平,营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良好环境,实现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切实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农村牧区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以建设美丽乡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以全市农村牧区垃圾综合治理试点市建设为契机,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建设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完善激励和约束政策,强化宣传教育,实现农村牧区生活垃圾科学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市政府主导开展农村牧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和社会公众参与机制,强化群众环境卫生意识,引导农牧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根据各地区人口分布、自然条件、发展水平、交通区位、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情况,合理规划实施路径。
(三)以点带面,分步推进。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优先选择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基础条件较好、交通运输便捷、人口相对集中、两委班子战斗力强的行政村——上库力街道办事处前进村先试先行,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牧区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模式,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三、总体思路及建设任务
(一)总体思路。根据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标准,额尔古纳市属于二类地区,力争通过垃圾分类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建立,初步形成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管理和运行体系,2020年在上库力街道办事处前进村开展牧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并在试点地区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并且改善农村牧区生态环境,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牧区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运行机制,以点带面逐步向全市其它苏木乡镇街道拓宽试点经验,并做好后续垃圾分类工作。
(二)目标任务。根据各地不同的地域、人口和经济条件,按照“城乡一体、区域统筹、分类指导、科学适用”的原则,科学确定农村牧区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和治理模式,结合行政村村屯布局、人口密度、垃圾产量、基础条件等因素,将我市9个苏木乡镇街道、5个行政村划分为一体化地区、二类地区、三类地区,分区而治、精准施策、科学推进。
1.城乡一体化地区。拉布大林街道办事处、上库力街道办事处及其距离城市垃圾填埋场较近的村场队,实行“农牧户集、村场队收、乡镇转运、市处理”的城乡一体化治理模式,按照城市垃圾分类标准,分类减量、集中投放,运输到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2.二类地区。莫尔道嘎镇、黑山头镇、蒙兀室韦苏木、恩和俄罗斯族民族乡、三河回族乡及苏沁地区,以苏木乡镇为中心或根据人口和村庄自然距离进行划分区域,可采取“农牧户集、村场队收、乡镇处理”的集中治理模式,有条件的苏木乡镇可适当扩大收运范围,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督查、有经费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实现农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3.三类地区。恩和哈达镇、奇乾乡等偏远及人口分散的乡镇、村场队,可采取“农牧户集、村场队收、就地处理”的分散治理模式,实现垃圾有效治理、村庄干净整洁。
四、治理标准及流程
结合我市各苏木乡镇街道实际,按照“好懂易记、简便易行”的原则,将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利用垃圾”和“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两大类。其中可回收利用垃圾包括:可回收物、易腐垃圾。不可回收利用垃圾包括:有毒有害垃圾和建筑垃圾。(农村牧区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农村牧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相关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农村牧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不包括苏木乡镇内企业、作坊产生的工业垃圾、农牧业生产产生的农牧业废弃物和医疗垃圾等。)
(一)分类投放标准
1.可回收利用垃圾
可回收物:农牧民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可以循环使用或再生利用的垃圾,主要废纸、废金属、废塑料、废玻璃、废布料等。
易腐垃圾(又称湿垃圾、餐厨垃圾):农牧民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含有机物成分、易腐的废弃物,主要是枯枝败叶、厨房菜渣、食物残渣、瓜果皮等。
2.不可回收垃圾
有毒有害垃圾。农牧民在日常生活中因使用一些特殊工业产品而产生的,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如过期药品、灯管灯具、电池、废日用小电子产品、废油漆、零散的农药瓶及农药袋、过期日用化妆用品、染发剂、杀虫剂容器、除草剂容器、废弃水银温度计等。
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淤泥及其他废弃物。
(二)配备基础设施设备
在村、户配备农村牧区垃圾分类治理基础设施设备,构建农村牧区垃圾分类治理基础保障。
1.户配备:每户配备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各一个,有毒有害垃圾收集袋一个。
2.村配备:以自然村屯为单位,结合人口数量及规模,为各村配备相应的垃圾收集车。
(三)垃圾分类、收运、处理标准及流程
易腐垃圾:在农牧户院内暂存,由农牧户适时自行运往田间地头进行堆肥沤粪,或由合作企业定期回收,院内储存点要做到干净整洁,运输过程中要做好封闭。
可回收垃圾:农牧户利用废纸壳暂存或由农牧户自行前往回收站点销售。
有毒有害垃圾:医疗废物由专业处置的公司上门收集。废旧电池、电瓶、农药瓶等有毒有害垃圾利用塑料袋等自行收集储存,待一定量后由专门收集有毒有害垃圾的人员运至有毒有害垃圾暂存点暂存,最后集中运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建筑垃圾:建筑垃圾由收运部门通过勾臂式垃圾车统一运送至废弃料坑进行回填复垦。
严格要求转运人员做好各户投放前检查工作,在确保垃圾分类投放的准确性后,统一集中转运至垃圾处理场。同时转运车辆进出处理场需进行消杀处理,保障垃圾转运车辆车容整洁,运送过程中覆盖严密不得有遗撒。
五、管护机制
(一)加强教育引导。开展常态化思想教育,制定垃圾分类手册或分类宣传单,对各户垃圾投放进行宣传引导,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习惯。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引导活动,将垃圾治理纳入新时代农牧民素质提升工程,改变原有垃圾处理习惯,提升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主人翁意识和良好的管护习惯,营造人人抓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明确门前三包。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由村与各户签订门前三包协议,明确门前卫生绿化、设施管护、秩序管理具体范围、内容及要求。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结合实际制定村规民约,规范村民共守环境卫生责任。
(三)划分区域定责。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制定乡镇、村两委及党员管街巷制度,实现街街都有党员管的良好状态。成立村级管护队,对公共区域卫生进行巡查管护,制定管护队伍考核细则,实行月考核,确保垃圾分类治理运行管护、公共区域环境整洁。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牧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将其作为推动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各苏木乡镇街道、村两委班子要发挥属地责任,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到人,负责农村牧区垃圾分类治理的组织推动、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督管理等工作,确保农村牧区垃圾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落实资金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整合农村牧区环境整治、畜禽粪污治理等项目资金。探索实施农村垃圾分类治理收费制度,用于垃圾分类运行管护,增强群众责任心。多渠道筹措资金,落实工作经费,通过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促进建立健全农村牧区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农村牧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的宣传引导,通过设立垃圾分类宣传展板、发放垃圾分类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宣传,让广大农牧民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农牧民对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农村牧区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处理各个环节制度建设,规范垃圾分类治理操作流程。研究制定优惠和激励措施,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确保垃圾分类治理长效运营。
(五)强化督查指导。健全考核机制,根据工作重点制定考评制度,采用点与面、定期与不定期、日常检查与集中考评相结合方式,统一考核、统一排名、奖优罚劣,促进各乡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村每月组织开展农牧户评比,评选最美家庭户,营造人人讲卫生、户户争先进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