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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治区关于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要求,为确保我市顺利通过2019年考核,取得转移支付资金,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额尔古纳市2019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实现长远发展,国家对重点生态功能区采取转移支付补偿限制开发产生的机会成本,从而实现生态环境保护。我市作为内蒙古自治区43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旗(县)之一,属水源涵养功能区域。为确保我市顺利通过2019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按照《关于加强“十三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7〕279号)要求,结合额尔古纳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部门分工
2019年县域考核领导小组沿用“十三五”时期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局,负责收集汇总各项指标数据、证明材料,编写自查报告,完成“其他数据”资料汇编,并确保其及时报送自治区环保厅。
市财政局:填报“额尔古纳市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证明材料”和“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支出”表,均填报2019年数据;并提供通过人大审议的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19年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支出的拨付凭证、县域考核转移支付中用于环境监测工作经费的拨付凭证。
市自然资源局:填报“国土面积指标证明材料”“林地指标证明材料”“水域湿地指标证明材料”“耕地和建设用地指标证明材料”“未利用地指标证明材料”“土地利用信息表”“土地利用信息表(补充)”共计7张表。均按照表中要求,填报2018年的统计数据。
市发改局:根据上级是否对自治区印发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执行情况开展考核,提供考核结果。若未进行考核,请出具说明材料。
市农牧局:填报“县域自然、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表”中的“耕地面积”和“播种面积”两项指标,同样填写2018年的统计数据。
市林草局:填报“草地指标证明材料”,填写2018年的统计数据。
市水利局:填报“县域自然、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表”中“水土流失面积”“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荒漠化面积”“荒漠化治理面积”4项指标,填写2018年的统计数据;另外出具2018年额尔古纳市耗水量证明材料。
市住建局:填报“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指标证明材料”,其中“污水产生量”等全部数据填写2019年前三季度的即可;另外须提供清源污水处理厂2019年前三季度污水处理量说明、运行记录(包含生活污水产生量、收集量、达标处理量等信息);清源污水处理厂2019年前三季度企业自行监测报告、2019年污染源信息公开记录以及清源污水处理厂总磷总氮自动在线监测设备验收批复文件。
市综合执法局:填报“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指标证明材料”,其中“垃圾产生量”等全部数据填写2019年前三季度的即可;另外须提供2019年前三季度天美垃圾填埋场运行记录(包含生活垃圾收集记录、垃圾进场记录、垃圾填埋记录、垃圾渗滤液处置记录、垃圾场消毒杀菌记录、运行维护情况)以及2019年天美垃圾填埋场企业自行监测报告(土壤,VOCs等,有的尽量提供)。
市统计局:填报“县域自然、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表”和“产业增加值指标证明材料”。均填报2018年统计数据。
市民政局:填报“县域自然、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表”中的“自然村数量”1项指标,填写2018年的统计数据。
二、工作安排
(一)2019年10月25日前:各部门按照具体分工安排向生态质量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材料。
(二)2019年10月31日前: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自治区环保厅报送自查报告。
(三)为提高效率,请各部门登录公共邮箱自行下载表格模板。往年填报材料也在其中,请大家用作参考。各部门所需填报表格模板在邮箱“文件中心”,以各部门命名的压缩包中。填写完成的表格及其他电子材料均发送至该公邮即可。
(四)所有报表中填报数据均保留两位小数。按照上文要求如实准确提供指定年份的统计数据。待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完毕并录入系统生成带水印版本后,再上传至“文件中心”请各部门盖章反馈。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全市经济发展存在客观因素上的限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定位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顺利获取转移支付。
(二)请各部门应认真组织数据填报和资料提供,客观填报数据,保证数据填报规范性、可靠性及报送材料的完成性,要特别注意提供数据的一致性与逻辑性。
(三)自查报告中的数据指标汇总表里填报的每一项数据必须具有相应的数据证明材料,原则上要求是原始数据、实际监测报告、监测记录等。对于无法收集或获取的数据,需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