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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有关部门、驻市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申明俭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成刚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蒋焕敏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续延新 市政务服务局局长
成 员:何雪晗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张晓臣 市司法局局长
齐子群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闫立新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胡正文 原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张利军 原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王英姿 市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臧传进 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守信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吕 涛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振华 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桂敏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玉梅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腾传涛 原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旭东 原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闫 浩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连柱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之海 市农牧局副局长
侯传红 原市商务外事局副局长
于文化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高 山 原市文体广电局副局长
李怀志 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董耀文 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邢 舟 市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于颖杰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殷辛明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李宏晓 国家税务总局额尔古纳市税务局副局长
王发军 人民银行额尔古纳支行行长
(二)主要职责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决策部署,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研究推进我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重要政策措施,研究拟提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部门、驻市有关单位落实改革措施、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和社会创造力。
协调小组下设精简行政审批组、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业
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5个专题组和综
合组、法治组、督查组、专家组4个保障组。
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及主要职责
(一)精简行政审批组
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蒋焕敏担任,副组长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闫立新、司法局副局长刘振华、住房城乡建设局副
局长闫浩、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于文化、政务服务局副局长邢舟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继续清理精简投资顼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等事项,推行区域评估、联合评审、并联审批等。监管方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服务方面,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推进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对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优化营商环境组
组长由市政务服务局局长续延新担任,副组长由原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胡正文、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臧传进、财政局副局长李桂敏、原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腾传涛、原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张旭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闫浩、原市商务外事局副局长侯传红、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于文化、政务服务局副局长邢舟、人民银行额尔古纳支行行长王发军担任。
负责牵头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综合竞争力,打造竞争新优势放权方面,推进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扩大外资市场准入,促进民间投资,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监管方面,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完善收费监管制度,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服务方面,受协调小组委托,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提供政策咨询。加强产权保护,推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水电气暖、银行等公用事业领域改革,提升服务质量效率。加强政务信建设。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对重点改革事项进行第三方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
(三)激励创业创新组
组长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雪晗担任,副组长由教育科技局副局长王英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臧传进、财政局副局长李桂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玉梅、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于文化、政务服务局副局长邢舟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推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放权方面,协调推进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改革创新,改进高校、科研院所仪器设备采购管理,赋予科技人员更大自主权,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激发创业创新活力。监管方面,对新兴产业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和质量底线。服务方面,协调推动各类主体融通创新,破解创业创新融资难题。改革分配机制,健全保障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深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就业和技能服务,完善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措施。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齐子群担任、副组长由原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张利军、司法局副局长刘振华、原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张旭东、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杨连柱、农牧局副局长王之海、原市文体广电局副局长高山、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董耀文、政务服务局副局长邢舟、市税务局副局长李宏晓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放权方面,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开“证
照分离”改革,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推行简易注销改革。监管方面、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服务方面,发挥标准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强化标准体系,健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
(五)改善社会服务组
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李成刚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科技局副局长王英姿、公安局副局长张守信、民政局副局长吕涛、司法局副局长刘振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玉梅、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李怀志、医疗保障局副局长于颖杰、政务服务局副局长邢舟担任。
牵头负责协调推进教育、卫生健康、养老、社保以及社会管理等领域“放管服”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监管方面,强化对政府窗口服务的监督,加强公共服务质量监管。服务方面,简化优化民生事项办理流程和手续,推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事项异地联网办理。充分运用“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模式,增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效应。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后,按程序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
三、协调小组各保障组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
组长由市政务服务局局长续延新担任。
负责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保障组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职能转和“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收集汇总相关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法治组
组长由市司法局局长张晓臣担任。
负责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措施进行法律审核,及时提出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的建认方案,推动相关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及时将成熟的改革经验制度化等。
(三)督查组
组长由市政府督查室主任殷辛明担任。
负责督促检查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按照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切实发挥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专题组和保障组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拿出“啃硬骨头”的真招实招新招,抓好本领域改革的统筹,确保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要注重研究解决跨领域、跨部、跨层级的重大同题,加大指导、协调、督促力度,推动改革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
注重总结推广基层典型经验做法。
(二)市直各部门要自觉扛起改革重任,做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表率、涉及本部门的改革任务要及早落实,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五、其他事项
(一)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务服务局局长续延新兼任。
(二)今后,协调小组成员及各专题组、保障组组成人员需调整的,由协调小组按程序自行调整,市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