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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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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尔古纳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9-05-20
  • 发布文号

  • 关键词

    其他
  • 信息来源

    不详
  • 信息名称

    使用国有土地告知书 额政字〔2019〕62号

使用国有土地告知书 额政字〔2019〕62号

发布时间:2019-05-20 18:16 来源:不详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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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和俄罗斯族民族乡、恩和农牧场、三河回族乡、黑山头镇

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依据《土地管理法》,拟使用恩和俄罗斯族民族乡未利用地(沼泽地)3.6270公顷;恩和农牧场未利用地(其他草地)0.1050公顷;三河回族乡农用地(设施农用地)0.0200公顷;黑山头镇0.4086公顷,其中农用地(耕地0.3138公顷、天然牧草地0.0948)。全部为国有土地。用于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实施城市规划2019年第批次建设项目的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实施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字〔2018〕4号)要求,黑山头镇耕地的补偿标准为12235.00/亩(470.57元/亩×修正系数1×26倍),实际补偿金额为12235.00元/亩,补偿费用共计57626.85,已落实到位,承包人已纳入社会养老保险无需安置农业人安置劳动力;使用0.0948公顷天然牧草地,未发放国有土地使有证, 无使用权人,不涉及补偿及安置农业人口和劳动力事宜。

使用恩和俄罗斯族民族乡未利用地(沼泽地)3.6270公顷,三河回族乡农用地(设施农用地)0.0200公顷,未发放国有土地使有证, 无使具体用权人,不涉及补偿及安置农业人口和劳动力事宜,使用恩和农牧场未利用地(其他草地)0.1050公顷,未发放国有土地使有证,无具体使用人,该场为国有企业,统一为职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不涉及补偿及安置农业人口和劳动力事宜

你单位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者,可到额尔古纳市国土资源局质询,或者可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在七日内对上述事项有要求额尔古纳市国土资源局举行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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