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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布大林农牧场:
你场《拉布大林农牧场关于规模化奶牛养殖场建设用地的请示》(拉场发〔2014〕6号)收悉。根据市国土资源局和农牧业局的审核意见,该项目符合设施农业建设用地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奶牛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养殖,逐步达到人畜分离,实现畜牧业的转型升级,经研究决定,原则同意该养殖场建设项目用地197500平方米。项目附属设施用地比例要控制在用地总面积的10%以内,用地必须严格执行农地农用的规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超过用地范围建设。要充分考虑城乡市域规划和旅游规划要素,做到科学布局合理衔接。
请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专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