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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乡镇(办)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业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4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近年来,人们的食品安全意识逐渐增强,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成为社会敏感事件,一旦发生极易带来社会恐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确保我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等五种业态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增强做好全市餐饮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成立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执法联动协作,构建网格化监管体系,迅速做好监管工作,有效提升全市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明确工作举措,强化责任落实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意见》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将学校食堂等五种业态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排查整治隐患,细化分解工作任务,逐项建立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落实责任人,抓好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自治区70周年大庆、党的十九大召开等系列重大活动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确保全市食品行业管理安全。
三、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责任追究
为推动《意见》贯彻落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将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将计入年度考核之中。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不力、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地区、部门及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