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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额尔古纳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7-11-01
  • 发布文号

    额政字〔2017〕340号
  • 关键词

    会议纪要
  • 信息来源

    不详
  • 信息名称

    使用国有土地告知书 额政字〔2017〕340号

使用国有土地告知书 额政字〔2017〕340号

发布时间:2017-11-01 23:14 来源:不详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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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依据《土地管理法》拟使用蒙兀室韦苏木国有未利用地(其他草地)0.7532公顷,全部为用于额尔古纳市蒙兀室韦水磨旅游驿站工程项目的建设。

该项目征收使用的土地为国有土地,权属为蒙兀室韦苏木,未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无使用权人,不涉及补偿,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和劳动力事宜。你单位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者,可到额尔古纳市国土资源局质询,或者可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在七日内对上述事项有要求额尔古纳市国土资源局举行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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