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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额尔古纳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7-11-01
  • 发布文号

    额政字〔2017〕339号
  • 关键词

    其他
  • 信息来源

    不详
  • 信息名称

    使用国有土地告知书 额政字〔2017〕339号

使用国有土地告知书 额政字〔2017〕339号

发布时间:2017-11-01 23:13 来源:不详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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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布大林农牧场:

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依据《土地管理法》,拟使用拉布大林农牧场农用地(农村道路)0.0066公顷,未利用地(沼泽地)0.4985公顷,申请用地总面积0.5051公顷,全部为国有土地,用于额尔古纳市中润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项目建设。

依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该批次所使用拉布大林农牧场国有土地0.5051公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实施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11〕143号)规定,征地统一年产值草地补偿标准为4410.5256元/亩,实际补偿金额为10866元/亩,补偿费用共计82326.25元,拉布大林农牧场为国有企业,统一经营管理,统一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无需安置农业人口及劳动力。

你单位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者,可到额尔古纳市国土资源局质询,或者可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在七日内对上述事项有要求额尔古纳市国土资源局举行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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