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 政府公报 > 2017年第6期 > 政府文件
  • 索引号

  •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额尔古纳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8-01-01
  • 发布文号

    额政字〔2017〕395号
  • 关键词

    其他
  • 信息来源

    不详
  • 信息名称

    使用国有土地告知书 额政字〔2017〕395号

使用国有土地告知书 额政字〔2017〕395号

发布时间:2018-01-01 19:11 来源:不详 浏览:
【字体大小:  

莫尔道嘎林业局:

    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依据《土地管理法》,拟使用莫尔道嘎林业局国有土地4.6880公顷,其中农用地(有林地)0.0772公顷,未利用地(沼泽地)4.6108公顷。用于武警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支队莫尔道嘎大队营房迁建项目用地的建设。

    依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该项目所使用莫尔道嘎林业局国有土地4.6880公顷,具体补偿标准为6541.90/亩,补偿倍数为26倍,补偿金额共计46万元,补偿费用已落实到位。莫尔道嘎林业局为国有企业,统一经营管理,统一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无需安置农业人口及劳动力。

    你单位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者,可到额尔古纳市国土资源局质询,或者可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在七日内对上述事项有要求额尔古纳市国土资源局举行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