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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额尔古纳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9-03-13
  • 发布文号

    额政字〔2019〕16号
  • 关键词

    批复
  • 信息来源

    不详
  • 信息名称

    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额尔古纳市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范围、标准、发放次数的批复 额政字〔2019〕16号

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额尔古纳市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范围、标准、发放次数的批复 额政字〔2019〕16号

发布时间:2019-03-13 00:31 来源:不详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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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单位《关于公布额尔古纳市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范围、标准、发放次数的请示》(额住字201915号)收悉。按照《呼伦贝尔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意见》(呼政字2015301)文件精神,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房屋租赁市场的平均租金,市政府研究,确定2019年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范围、标准、发放次数如下:

租赁补贴发放范围:额尔古纳市拉布大林地区城镇户口、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以下的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土木结构房屋除外)。

租赁补贴发放标准:7.00元/人/月/平方米×15平方米/人×家庭人口数×6个月(按户发放,以保障家庭中低保人数分等级发放)。

租赁补贴发放次数:每年分二次发放租赁补贴。6月末前完成第一次租赁补贴发放,12月末前完成第二次租赁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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