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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乡镇(办)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9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按照呼伦贝尔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切实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成立额尔古纳市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领导小组。
各苏木乡镇(办)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好控辍保学主体责任,市教科局负责组织全市中小学校配合各苏木乡镇(办)人民政府开展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市公安局、卫健委、统计局等部门负责为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提供信息查询。
二、迅速做好核查工作
各苏木乡镇(办)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法定职责,对照本辖区内疑似失学儿童名单,按照“疑似失学儿童核查结果分类统计标准”(《通知》附件2)所列情形采取入户到人的方式,逐一甄别,归类统计。对核查结果中发现的因户籍管理、学籍管理、延缓入学、超龄离校、失踪失联、出国等原因造成的非真实失学数据,依据实际情况从疑似失学儿童总数中予以核减。
三、认真做好劝返工作
各苏木乡镇(办)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控辍保学职责,全面掌握适龄儿童未接受义务教育情况。对核查结果确认为失学辍学的适龄儿童,要详细了解原因,逐一建档,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根据失学辍学儿童具体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和学校精准施策,务必及时劝返。对劝返就读学生,要强化保障措施,建立关爱帮扶机制,严防再次失学情况发生。
四、及时上报汇总表和劝返复学工作总结
各苏木乡镇(办)人民政府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疑似失学儿童核查劝返总体情况汇总表”及“疑似失学儿童个体情况汇总表”于2019年2月26日前将两个汇总表(均为EXCEL表格形式)上报,同时上报本地区核查劝返工作总结,将以上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
额尔古纳市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丽荣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范红枫 市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田今厚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英姿 市教育和科技局副局长
李怀志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孙玉霞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姜 红 市教育和科技局基础教育办主任
李昕楠 拉布大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智超 上库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丙志 莫尔道嘎镇副镇长
陈金秋 黑山头镇副镇长
田竞远 三河回族乡副乡长
刘晓彦 恩和俄罗斯族民族乡副乡长
杜 鑫 蒙兀室韦苏木副苏木达
窦艳秋 苏沁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和科技局,办公室主任:姜红
(兼),联系电话:6823544,电子邮箱:espuj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