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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额尔古纳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9-01-04
  • 发布文号

    额政字〔2018〕347号
  • 关键词

    批复
  • 信息来源

    不详
  • 信息名称

    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 关于《额尔古纳市2018年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嘎查村项目》恩和农牧场蔬菜大棚种植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 额政字〔2018〕347号

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 关于《额尔古纳市2018年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嘎查村项目》恩和农牧场蔬菜大棚种植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 额政字〔2018〕347号

发布时间:2019-01-04 23:08 来源:不详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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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和农牧场:

你场《关于实施<额尔古纳市2018年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嘎查村项目>用地的请示》(恩场字〔201849号)收悉。根据市国土资源局、农牧业局的审核意见,该项目符合设施农用地要求。为进一步鼓励和发展绿色蔬菜种植产业,提高我市农业综合生产水平,促进当地农民增收,原则同意你场村建设蔬菜大棚2栋,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设面积2000平方米,用于蔬菜种植。用地必须严格执行农地农用的规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超过用地范围建设不得以种植为依托建设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建设休闲观光度假场所需依法依规按建设用地审批。要充分考虑城乡市域规划和旅游规划要素,做到科学布局合理衔接。土地使用期限应按照设施农用地使用协议签订。

请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专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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