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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额尔古纳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9-05-14
  • 发布文号

  • 关键词

    其他
  • 信息来源

    不详
  • 信息名称

    额尔古纳市政务服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额尔古纳市政务服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时间:2019-05-14 18:17 来源:不详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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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额尔古纳市机构改革方案》(呼党办发〔2019〕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额尔古纳市政务服务局(简称市政务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市政务局贯彻党中央关于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和额尔古纳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政务服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负责全市政府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工作计划、标准规范、配套制度。指导各苏木乡镇(办)各部门开展有关工作。

(二)负责“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贯彻落实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对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指导督促各苏木乡镇(办)各部门落实相关改革措施。

(三)指导全市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应用工作,协调促进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构建统一的政务服务体系。负责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组织管理工作,推进“互联网+监管”应用,推行政务服务电子监察工作,创新、落实便民利企政务服务方式。

(四)统筹指导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规划、组织推进、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规划监管全市政府网站,负责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网的内容建设管理工作,协调各苏木乡镇(办)各部门参与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网的内容建设。负责额尔古纳市政府办公网络的建设管理及与上下级政府网络互联互通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新媒体工作。

(五)负责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苏木乡镇(办)各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

(六)指导、管理市本级政务实体大厅运行工作。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组织开展政务服务质量评估工作。

(七)负责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工作的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工作。受理有关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的咨询、投诉、建议工作。

(八)负责指导推进市政府热线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政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文件运转、信息宣传、内部督查、会务、安全、保密、机要、档案、财务、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后勤保障、固定资产管理等政务事务性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二)政务改革管理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改革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协调推进基础清单制度建设和标准化工作。负责组织推动市本级政务实体大厅的建设管理。负责政务服务改革创新工作。负责协调监管部门处理举报、投诉等工作组织开展效能监察工作。负责政务服务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政务服务考核评价工作。承担额尔古纳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电子政务与政务公开股负责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和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规划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负责推动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构建覆盖全市多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推动实施“一网通办”。协调、指导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和管理,承担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网的内容保障工作。负责市政府系统协同政务办公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电子监察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新媒体工作。负责指导推进市政府热线工作。承担额尔古纳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的指导、检查、备案和考核等工作。负责苏木乡镇(办)各部门政务公开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及考核评价工作。落实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重点。承担额尔古纳市政务公开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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