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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额尔古纳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9-05-14
  • 发布文号

  • 关键词

    其他
  • 信息来源

    不详
  • 信息名称

    额尔古纳市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额尔古纳市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时间:2019-05-14 18:17 来源:不详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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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额尔古纳市机构改革方案》(呼党办发〔2019〕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额尔古纳市信访局(简称市信访局)是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市信访局贯彻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和额尔古纳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负责协调指导全市各苏木乡镇(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的信访工作。

(二)负责办信工作。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办理工作。负责来访群众的接待工作。负责网上信访、信访热线电话受理、组织办理和答复等工作。

(三)负责信访督查工作。负责向各苏木乡镇(办)各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办理,负责协调督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四)负责信访形势研判工作。负责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党政领导干部信访工作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督促检查信访工作责任制度落实情况。负责分析信访形势,总结经验做法,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有关建议。

(五)负责信访改革。负责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承担额尔古纳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检查额尔古纳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市信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文件运转、信息宣传、会务、安全、保密、机要、档案、财务、培训、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后勤保障、应急管理、政务公开、固定资产管理等政务事务性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群团等工作。承担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和信访工作改革任务等。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提出指导建议。综合协调全局信访业务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建议。组织实施党政领导干部信访工作日制度。开展信访新闻宣传工作。承担额尔古纳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法制股。负责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加强信访法治宣传。负责协调推进依法逐级走访、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律师参与信访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应由市人民政府进行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初审。转送不属于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受理的复查、复核信访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催促办理部门及时出具意见。对复查复核工作定期总结、研判,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完善政策或者改进工作的建议。对在复查、复核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处分建议。

(三)办信督查股。负责受理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来信。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批办的来信事项。承办自治区信访局、呼伦贝尔市信访局转送、交办的来信事项。负责指导全市信访咨询电话工作。转送、交办、督办来信来电事项,统计分析来信来电情况并提出建议。负责指导网络渠道提出的信访事项。负责督促检查各苏木乡镇(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情况。督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访工作。督查督办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管理使用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资金。推动各苏木乡镇(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落实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行为提出处理建议。指导检查各苏木乡镇(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信访督查督办工作。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违法行为。协调化解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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