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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尔古纳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9-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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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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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时间:2019-05-14 18:17 来源:不详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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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额尔古纳市机构改革方案》(党办发〔2019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简称市外办)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额尔古纳市商务局、市口岸管理办公室牌子。中共额尔古纳市委员会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外办,接受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直接领导。

第三条 市外办贯彻党中央关于外事工作、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和口岸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和额尔古纳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外事工作、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和口岸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外事工作、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和口岸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贯彻落实全市外事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对全市外事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改进建议。研究商务发展趋势,组织实施商务发展规划。

负责外事报送和监督工作。贯彻执行、协调全市对外交流合作规划和部署,并对全市外事工作履行综合归口管理职能。负责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全市重要外事问题的请示、报告。对违反外事纪律的重大事件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全市重大涉外事务。

(三)协调组织涉外活动和涉外事务工作。协调组织全市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接待来访重要外宾、指导全市涉外礼宾礼仪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国界事务、边境地区和口岸涉外事务。参与边防会谈、会晤工作。

(四)负责因公出国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审核和上报全市因公派遣出国(境)团(组)和邀请外国人来访等有关事宜,管理因公护照。

(五)负责对外友好交流工作。指导全市对外友好协会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与国外缔结并开展友好城市、友好地区、友好基层单位工作。指导全市民间对外友好交往工作。

(六)负责外事宣传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向有关部门提供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资料和对外表态口径。协同审核权限内重要涉外文稿。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管理外国人来华有关工作和外国、港澳新闻机构及记者来额尔古纳市采访事宜。

(七)协调有关部门推动与香港、澳门在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负责商贸流通产业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全市商贸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商贸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全市市场体系建设的措施方法,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

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全市市场经济秩序。指导商业信用销售,配合推动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督促指导商贸服务业、大型商贸(会展)活动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负责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工作。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肉类等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依法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对外贸易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呼伦贝尔市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市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对外贸易相关商品、技术进出口计划管理。

十三负责进出口贸易工作。执行国家、自治区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成套设备进出口贸易政策和加工贸易管理办法。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出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负责自治区商务厅授权的进出口商品许可证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服务贸易管理工作。执行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落实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的措施。负责全市会展业促进工作。

(十五)根据授权代表市人民政府同外国进行经贸谈判并签署有关文件,处理国别(地区)地方间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联系外国驻华官方商务机构、外商驻额尔古纳市代表机构和中国驻外使(领)馆经商处。

(十六)负责额尔古纳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加强与俄罗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依法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外派劳务、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承担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安排的对外援助工作事项

(十)指导和管理市外商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利用外资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依法承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等事项的审核和申报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促进相关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八)负责口岸管理工作。提出推动发展口岸经济的政策建议。负责电子口岸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协调口岸开放、建设、运行、关闭等工作。负责建设口岸基础设施、查验配套设施和指定口岸工作。组织推动口岸“大通关”建设,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协调口岸通关中各部门的工作关系。指导全市口岸信息化建设、口岸区域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负责口岸运行监控和动态评估,监测分析口岸数据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场监管局在市场经济秩序、药品流通管理、酒类流通等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外办(市商务局)负责推进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负责落实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2)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上级授权负责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承担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工作。负责酒类流通监管和酒类食品安全。

3)市外办(市商务局)负责落实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市市场监管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2.与市发改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供销合作社在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外办(市商务局)负责肉类储备管理。

2)市供销合作社负责边销茶储备管理。

3)市发改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其他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

第四条  市外办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文件运转、信息宣传、内部督查、调研、会务、安全、保密、机要、档案、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后勤保障、政务公开、固定资产管理等政务事务性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商务领域信息化及电子政务服务项目建设工作。组织接待来访重要内宾工作。负责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配合市政务服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港澳事务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中共额尔古纳市委员会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出国管理股。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境)团(组)审核工作,管理因公护照。承担出具因公赴有关国家出境证明和申办签证工作。颁发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函。拟定、上报全市因公出国(境)计划。审核、上报赴亚太经合组织成员国(APEC)商务旅行证件手续。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检查因公出访团组执行外事纪律的情况。

(三)俄罗斯事务股。负责全市对俄罗斯联络与协调工作。负责协调服务市领导同志出访俄罗斯相关工作。负责接待俄罗斯政府团组相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对俄罗斯友好交往及俄语翻译工作。负责对俄罗斯的调研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负责苏联红军烈士纪念设施相关管理工作。协助业务主管部门对境外非政府组织进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管理外国人来华有关工作和外国、港澳新闻机构及记者来全市采访事宜相关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向有关部门提供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资料和对外表态口径。协同审核权限内重要涉外文稿。指导全市涉外礼宾礼仪工作。

(四)国界事务管理股。负责全市中俄国界的管理工作。研究处理全市范围内国界事务。依据国家授权组织并完成中俄国界的勘界、联合检查和国界设施的维护管理。参与国界护岸工程规划、跨界水的利用和保护管理、国界通航河道治理和航标的设立及边界地区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会同有关部门处理相关涉外事务。参与边防、边检会谈会晤等工作。

)规划财务股。负责落实呼伦贝尔市商务口岸工作发展规划。研究商务领域相关政策和商务发展趋势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汇总、分析全市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外商投资运行情况。承担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归口的各类专项资金使用与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市场体系建设运行股。牵头落实促进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措施。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提出商业网点的规划建议。加强农畜产品流通、冷链物流等基础建设,促进产销衔接和农超对接,推动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汽车流通行业。协同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推进商务领域诚信建设,促进信用销售,推动商务领域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商务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负责直销管理。组织实施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负责直销管理。贯彻落实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市场运行调控和消费促进方面的政策。负责全市市场运行监测和内贸统计工作。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建立健全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肉类等重要商品储备管理。负责重要商品(成品油、茧丝绸)和生产资料的流通管理及行业协调工作。组织实施促进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

)流通业发展股。贯彻落实内贸流通发展的政策并推动实施。负责内贸流通促进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工作。指导商务领域的再生资源回收和节能减排工作。推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依法对拍卖、商业特许经营等进行管理。

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股。组织实施服务贸易、技术贸易、服务外包实施方案。负责全市会展业促进工作,负责全市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九)外经外资股。负责全市利用外商投资规划、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商投资,对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备案进行指导,加强外商投资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依法管理、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劳动合作及统计工作。依法指导全市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的备案和初审。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对外经贸谈判和磋商筹备工作。承担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额尔古纳市安排的对外援助工作事项。

对外贸易股。执行重要工业品、原材料、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和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执行国家机电产品(含国际招标)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加工贸易管理等政策和有关目录。承担推动全市外贸新业态发展工作。

十一口岸业务负责协调和处理全市口岸涉外事宜。负责我市口岸“单一窗口”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一带一路”建设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推进工作中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口岸合作相关事宜。指导开展全市口岸信息化、电子化和智慧口岸建设管理。监测分析口岸数据。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十二)口岸规划建设负责落实口岸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口岸开放、建设、运行、关闭等工作。指导口岸基础设施、查验配套设施建设和指定口岸工作。指导全市口岸区域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加强口岸现有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贯彻执行口岸区域安全联合防控工作机制。

(十三)口岸监督管理组织推动口岸大通关”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协调口岸通关中各联检联运部门的工作关系。负责监督检查口岸后勤保障、查验单位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口岸门票销售、设施维护费收缴情况。负责口岸运行监控和动态评估。承担口岸领域国际合作交流、联合检查工作机制相关事宜。

设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群团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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