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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尔古纳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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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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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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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额尔古纳市开发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额政字〔2021〕198号

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额尔古纳市开发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额政字〔2021〕198号

发布时间:2021-11-11 01:07 来源:不详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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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乡镇(办)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有就业意愿且有就业能力的适龄残疾人实现就业,现将《额尔古纳市开发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尔古纳市开发残疾人公益性岗位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内残联发〔2021〕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0号)和《呼伦贝尔市开发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工作实施方案》(呼残联〔2021〕19号)通知要求,为促进我市有就业意愿且有就业能力的适龄残疾人实现就业,根据公益性岗位开发原则和数量,招录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充实到残疾人就业服务队伍中,切实保证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内残联发〔2021〕10号),和《呼伦贝尔市开发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工作实施方案》(呼残联〔2021〕19号)通知要求,坚持统筹兼顾和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开发残疾人公益性岗位,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增加残疾人的就业收入,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增强残疾人工作队伍建设,以此推动我市残疾人就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同步小康。

二、工作目标

在积极落实开发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的基础上,以选定就业年龄段有就业能力的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残疾人为重点,全面推进基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提高基层残疾人工作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就业困难残疾人广泛就业。在额尔古纳市残联所属就业服务机构开发4个残疾人公益性岗位(计划明细附后),为残疾人提供相应的就业服务,并根据年度就业服务情况适时调整残疾人公益性岗位人数。

三、选聘原则

(一)坚持统筹兼顾和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原则。既要严格按照残疾人公益性岗位选人用人,又要充分考虑残疾人自身实际,使残疾人能够适应胜任所承担的工作。参加选聘的残疾人,自行选择相应岗位报名,由市残联登记、审查、汇总后,组织面试,择优聘用。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残疾人大学毕业生、残疾退伍军人、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有基层社会工作经验的残疾人优先录用。

(三)坚持因需设岗,以岗定人,总量控制的原则。结合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具体情况,设定岗位指标,统一安排。

四、组织机构

为保证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公开、公平、有序开展,成立额尔古纳市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晓峰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牛建民   市残联理事长

杜茵龙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朱金城   市财政局局长

韩  磊   拉布大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姜红刚   上库力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增昱   莫尔道嘎镇镇长

井树冬   恩和哈达镇镇长

白国梁   三河回族乡乡长

祝  捷   黑山头镇镇长

李  鹏   恩和俄罗斯民族乡乡长

刘晓星   奇乾乡乡长

达富拉   蒙兀室韦苏木苏木达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残联,办公室主任由牛建民担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办公室在市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残疾人公益性岗位需求调查、岗位设置、任务分解、资金分配、监督管理、跟踪问效、考核评估和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安置残疾人公益性岗位责任书》,实行责任管理。

五、经费保障

1.残疾人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对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补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内人社办发〔2020〕58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19〕289号)等规定执行。

2.残疾人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3.残疾人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在上级专项经费城镇乡村协理员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资金中列支,就业服务中心组织发放。

4.考虑残疾人生活成本等因素,适当提高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的薪酬待遇标准。除残疾人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之外的其他资金,在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5.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0号)规定,对于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在补贴期满后转为本单位劳动合同制用工的,可按规定给予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六、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吃苦耐劳,在残疾人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热爱残疾人工作,愿意为残疾人服务,有一定的社会活动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三)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三、四级肢体、听力残疾人,语言交流无障碍,身体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年龄在18-40周岁之间,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条件见招聘简章)。

(五)无犯罪前科,没有受过任何刑事处罚和处分人员。

七、工作职责

(一)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倡导“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团结、教育、带领残疾人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

(二)密切联系所在地各类残疾人,掌握残疾人基本状况,代表残疾人利益,反映残疾人呼声,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三)协助当地残联及相关部门开展残疾人工作,为残疾人提供培训、就业、教育、康复、维权、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服务。

(四)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残疾人节日,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开展扶残助残活动。

(五)完成所在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选聘程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联共同组织招聘工作,采取考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公共科目笔试、面试、公示、体检与考察、确定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合同及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和工作方案

招聘公告、工作方案以及其他通知事项在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eegn.gov.cn/)上发布,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及时查询,认真阅读。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残疾人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准确填写本人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和毕业后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经历)。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人社部门和残联选派专人负责。按照各岗位报名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所填报的《残疾人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

(2)资格审查时,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三)笔试和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统一试题统一考试,满分100分。对应聘者进行文化基础知识考试,考试内容以综合应用为主,考试成绩采取公示制度。原则上报考人数大于招录人数的情况下组织考试,根据考试成绩以2:1的比例公示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根据抽签的顺序进行,现场测试要结合身体条件、岗位设置等综合情况确定应聘人员。

如达不到招考人数要求的,由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考和录用。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面试情况,结合身体状况,按招聘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被考察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人社局和残联组织实施。

1.体检

(1)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工作需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环节出现缺额的,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递补人选。

2.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

(1)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残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用人单位确定,考察工作须在体检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2)应聘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递补人员。

(五)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人员管理

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实行谁使用谁管理原则。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必须由本人承担岗位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另派他人顶替。人员聘用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残联部门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报人社、财政部门审批备案,合同签订为一年一签,协议期满后,用人单位和被聘用人员双方协商一致,经人社、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对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年末市残联对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对工作消极、能力较差、残疾人多数不满意、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并按照选聘程序更换新的人选。

十、工作待遇

聘用人员劳动报酬参照当地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执行,可适当提高标准,所需资金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同时办理职工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三项保险。

十一、组织实施

切实加强对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建立日常实地检查制度。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的残疾人,实行实名制,建立检查通报制度,防止虚报冒领专项资金等情况的发生。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及同级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把有限的资金管好、用好。

十二、加强宣传

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有关政策,深入搞好宣传动员,把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残疾人。

十三、本方案由额尔古纳市残疾人联合会、额尔古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执行。

 

 

附件1: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申请表

附件2:残疾人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附件1

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申请表

申请部门


单位地址


经济性质       单位类型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岗位/工种名称

岗位数量

   

月应发劳动报酬估算(元)

















申请部门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公章)                          

审批部门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公章)                          

说明:1.本表由申报单位负责填写,并提供相关材料。

2.本表一式份,由申报单位、残联、人社局各存一份

附件2

残疾人公益岗位报名登记表

报考序号                            登记日期:       

 


性别


出生

年月


婚姻

状况



 


政治

面貌


文化

程度


现住址


 疾人

 


残疾类别

及等级


户口

所在地


  

  


 

 

姓名

与本人关系

   













 

 


 

 


备注


本表格填写一式三份                                   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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