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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国家 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
一、提高思想认识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党执政的重心和根基所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各地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指示批示,准确把握兜住底、兜准底、兜 好底的要求,做实做深做细各项社会救助工作,用心用情用力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创新。
二、 优化政策内容
《通知》对社会救助工作,特别是低保审核确认工作做出优 化调整,如将全部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列入参照“单人户”提出 低保申请范围,对部分赡(扶、抚)养费用适当豁免,低保家庭 渐退期调整为不超过6个月,低保家庭成员死亡后3个月内完成 动态管理,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地区办理期限缩短至20个工作日 等等。各地要认真研究,优化调整现行政策,制定完善最低生活 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加大低保扩围增效工作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三、 落实保障措施
各旗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加 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强化社会救助扩围增效资金保障,加强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落实的指导监督,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服务能力,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