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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尔古纳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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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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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尔古纳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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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额尔古纳市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额尔古纳市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9 15:50 来源:额尔古纳市政府办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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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将《额尔古纳市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1月8日

(此件予以公开)

 

额尔古纳市婚俗改革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不断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面貌。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推动形成有利于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确保婚俗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把基层群众作为推进婚俗改革的主体力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群众意愿与各地具体做法有机结合起来,转化为群众的精神追求和行为习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婚俗改革的认同感和获得感。

3.坚持改革创新。结合本地传统婚姻文化,学习借鉴其他优秀婚俗改革做法,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用创新思维推进婚俗改革取得新进展。

(三)目标任务

2022年9月,我市被确定为呼伦贝尔市婚俗改革实验旗(市、区)之一。我市将深入推进婚俗改革试点,集中开展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活动,通过经常性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制定文明婚丧村规民约,引导婚姻当事人提倡婚事简办新办;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加强婚前教育,挖掘传统婚俗文化,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着力完善服务长效机制,优质推进智慧化多元服务,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使婚事办理中的陈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集体婚礼、文化婚礼、民俗婚礼等简约文明婚礼形式比例显著提高,喜事新办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

二、工作内容

(一)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1.全面开展婚前辅导。加强与相关部门、社会组织的联系配合,通过婚姻辅导特色服务,引导新人参加新婚课堂,将婚姻辅导从婚后干预延伸至婚前教育,为新人免费发放《新婚新育知识读本》等资料,有效提高群众营造幸福婚姻、建设美满家庭的能力,引导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2.深化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和婚姻辅导。为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情感沟通、心理调适、纠纷调解、危机干预、法律咨询等服务。提供婚内心理调适服务,帮助夫妻学习增进婚姻幸福、化解婚姻危机的技巧,改善婚姻家庭关系。实行婚姻家庭辅导和离婚预约双轨机制,设立离婚登记冷静期

3.创新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新模式。加强婚姻家庭辅导室和专业化辅导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由专业社工机构派出律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给婚姻当事人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和谐婚姻家庭建设。拓展互联网+婚姻服务模式,利用新闻媒体搭建多层次、广覆盖、便捷化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平台,不断扩大婚姻家庭辅导的覆盖面,扩大服务范围,延伸辅导内容。

(二)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

1.积极推动结婚颁证服务创新。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颁证大厅建设,营造温馨喜庆的氛围。建立特邀颁证师制度,聘请市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等担任婚姻登记处特邀颁证师,在常态服务的基础上根据新人的意愿为新人定制特色颁证仪式,在特殊节日和喜庆日专门邀请颁证嘉宾,为新人提供集体颁证、中式礼服颁证等特色服务,鼓励当事人邀请亲朋好友共同见证,大力倡导文明婚俗、俭办婚礼

2.倡导和推广优秀传统和文明节俭婚礼。举办新时代文明实践简约婚礼宣传活动,创建简约婚礼示范基地,倡导和推广体现优秀中华文化的传统婚礼,印发《市婚事新办喜事简办倡议书》,倡议举办集体婚礼、纪念婚礼、慈善婚礼等特色突出、文明节俭的现代婚礼。

3.推动传统文明和现代文明融合发展。既保护和传承传统婚俗礼仪精髓,又鼓励具有强烈时代气息的现代礼仪创新,不断赋予时代内涵、丰富表现形式,为增强文化自信提供优

质载体。以婚姻家庭健康、和谐为出发点,通过举办各种辅导、培训、法律援助等各类公益活动,促进社会关系融洽。

(三)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

1.加强婚姻法律文化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婚姻法律文化力度,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婚俗文化蕴含的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担当、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开展《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等婚姻家庭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积极回应民众关切。

2.加强婚姻登记场地文化建设。按照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标准,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场所和文化建设,建设完善婚姻文化展示厅,宣传优秀传统婚姻文化,展示不同时期的婚俗特点及婚姻习俗的时代变迁,见证民间婚姻风俗的发展脉络。

3.开展婚俗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的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社会风气。增加优秀婚俗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为广大群众提供高质量的精神营养。

(四)持续传承良好家风家教

1.广泛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结合家训建设和好家风故事的讲述,开展家训家风教育。开展文明家庭建设活动,做好道德模范、好人等身边典型评选活动。

2.开展五进活动。采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居、进校园、进单位活动。

3.发挥社区和党员带头作用。重视发挥社区教育作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慈善楷模,推进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持续开展好家风建设活动,引导家家户户立家规、传家训、树家风,从家庭做起,改陋习、树新风。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按照统一部署,成立额尔古纳市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建立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统一指导、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开展。

(二)部门协作,扎实推进。按照职责分工,各职能部门压实责任,指导开展全市婚俗改革相关工作。各镇乡街道结合实际,部署、指导辖区内行政村、社区开展婚俗改革工作,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大宣传,树立典型。持续深化移风易俗、婚俗改革等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借助和运用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广泛宣传婚俗改革的相关政策、生动实践和先进典型及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市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全市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牵头研究相关政策措施,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加强日常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2.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负责婚俗改革的宣传工作,

大力宣传文明节俭婚事新风,对正面典型及时宣传、为婚俗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将移风易俗纳入文明村考核的重要内容,配合对各苏木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开展移风易俗教育工作进行宣传;开展文明家庭建设活动。

3.市公安局:开展婚俗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和举报受理工作,加大庸俗和封建迷信活动打击力度,及时查处干扰、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威胁人身安全的事件。做好对加载额外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车辆、花车、广告车等各类违规车辆的检查治理,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鸣放电子礼炮等影响环境行为的监管和查处。

4.市司法局:牵头开展《民法典》等婚姻家庭法律、法规的宣传。

5.市民政局:负责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等工作。按照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标准,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场所和文化建设,进一步丰富完善婚姻文化展示厅。建立特邀颁证师颁证制度,开展结婚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完善离婚冷静期制度和婚姻家庭辅导长效机制;结合婚俗改革,加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等婚姻法律文化宣传;搭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平台,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在婚姻家庭辅导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6.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婚宴酒席食品安全的监管,配合做好农村家宴移风易俗改革和宣传。

7.市文旅体局:牵头负责文化演出队、鼓乐队、腰鼓队等表演团队人员的教育和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婚俗改革的宣传工作。

8.市总工会:在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中开展婚俗改革、好家风宣传教育工作。牵头组织举办集体婚礼、纪念婚礼等能体现新时代、新风尚的婚礼活动。

9.团市委:开展移风易俗,青年在行动活动,广泛组织开展移风易俗志愿服务活动。牵头组织举办集体婚礼、

纪念婚礼等能体现新时代、新风尚的婚礼活动。

10.市妇联:开展文明家庭建设活动(文明办)。牵头组织举办集体婚礼、纪念婚礼等能体现新时代、新风尚的婚礼活动。

11.市融媒体中心:开设移风易俗专栏,开展活动宣传、典型宣传、负面曝光;刊播移风易俗”“婚俗改革”“文明健康有你有我等公益广告。

12.各苏木乡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发挥社区和党员带头作用。将移风易俗列入对各村(社区)的年终考核重要内容,倡导将婚俗改革相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专项内容。加强对婚俗改革的集中宣传教育和引导,激发各村红白理事会积极主动参与婚事办理,通过教育、规劝、奖励等方式引导村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深入持久地发动群众参与婚俗改革工作。

附件:额尔古纳市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额尔古纳市婚俗改革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长:葛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耿金江  市民政局局长

  员:石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振华  市司法局副局长

        包金亮  市民政局副局长

        于文化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于忠莉  市文旅体局副局长

        李宏梅  市总工会副主席

            团市委副书记

        陈金秋  市妇联副主席

            市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拉布大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孟令欣  上库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于双喜  黑山头镇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三河回族乡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恩和俄罗斯族民族乡副乡长

            莫尔道嘎镇副镇长

        郑利兵  蒙兀室韦苏木副苏木达

二、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婚俗改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协调全市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审议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婚俗改革试点工作规划、政策、措施、标准;总结、推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市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局长耿金江兼任,副主任由市民政局副局长包金亮兼任。领导小组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同时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参与具体工作。

(三)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有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四)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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