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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跨区域政务服务水平,便利企业群众异地办事,促进要素自由流动,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中心“跨省通办”运行规则》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运行规程,规范以“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方式实行“跨省通办”的办理模式
部门职责
跨省通办”运行的参与部门职责:“跨省通办”窗口职责:主要负责对办理“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收件处理,按照审核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身份核验,收取申请材料并通过邮件寄递至业务属地部门完成办理,了解属地业务部门办理进度,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建立异地收件工作台账,加强与属地部门沟通配合,明确收件地和办理地的工作职责业务流转程序等,确保为企业群众提供“异地办理无差别办理”的“跨省通办”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