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本报告由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额尔古纳市分局综合本机关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 http://gk.eegn.gov.cn/thread-10486-1.html)查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额尔古纳市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额尔古纳市拉布大林街道生态环境分局,电话:6801566,邮政编码:022250)。
2021年, 额尔古纳市生态环境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通过额尔古纳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额尔古纳市生态环境分局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我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切正常运行。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公开形式和数量。主要公开形式为网上公开,一是通过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生态环境领域”专栏,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政策解读、办事指南以及其他工作进展进行公示,2021年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许可受理公示13条、拟审批公示13条、建设项目环评批复13条,实现行政许可办理全程公开;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2条、转发生态环境部政策解读2条、行政权力事项办事指南17条、公共服务办事指南9条以及其他地表水断面、水源地环境质量监测报告等信息,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2021年共计公开各类信息约70条。二是随着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不断提升,各部门各领域信息系统平台不断完善,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信息均按照要求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协同监管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12345”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公开。三是加大力度发挥新媒体作用,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网络新媒体公开各类生态环境领域相关重要信息,2021年微信公众号“额尔古纳市生态环境分局”更新发布信息63条、微博“额尔古纳生态环境分局”更新发布信息230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和不予公开的相关规定,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按照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要点》,对照《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将政府网站“生态环境领域”专栏下设置三个子栏目,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命令、行政管理、其他行政职责、公共服务事项工作内容进行了公示。公开内容包括部门2021年度财政预算报告、2020年部门财政决算报告、生态环境保护重要工作组织开展情况、环境保护“双随机”执法检查报告、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情况、环境质量信息等。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渠道。目前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多样化,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额尔古纳市分局信息公开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内蒙古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12345”服务平台、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违法曝光台”、市场监督管理协同监管平台以及微信公众号、微博等。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规定,依照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规定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便于广大市民群众及时、准确的申请政府信息。2021年,我局共收到公开申请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有效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政务公开工作实际情况,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局组织了专门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班,呼伦贝尔市各部门向旗市区部门做了关于信息公开要点的相关培训,我局安排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并加强信息公开制度的学习。三是明确工作责任,按照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
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方面,由于旗市区生态环境分局没有单独网站,我局使用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中的“生态环境领域”专栏进行信息公开,大部分的工作信息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管理、其他行政职责、公共服务、工作进展等都在政府网站公开。同时加强多平台的利用,涉及到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涉及到行政许可、处罚等涉企信息,在市场监督管理协同监管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违法曝光台”等上级统建平台均予以公开。另外加强新媒体建设,通过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微博发布生态环境领域及相关重要信息,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提高了公众生态环境意识。
(五)监督保障
按照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要求,我局对政府网站“生态环境领域”专栏做到随时自查自纠,对专栏下的子栏目信息在发布前进行检查审核,确保公开发布的信息完整准确;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符合管理要求,局领导定期召集会议全面部署信息公开和信息梳理整改工作,要求各办公室积极行动,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有关网站建设管理的要求,对在各个平台、网站、新媒体上发布的信息进行定期自查整改。除自查外,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每年也要进行信息公开工作考核,2021年此项考核已完成,呼伦贝尔市提出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及时性和规范性,对照考核结果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提高发布信息质量,实现信息生成20日之内完成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工作检查中也发现了缺陷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内容公开不够全面、及时;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扩大,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新的一年,我局将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努力改进:
(一)严格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高信息公开责任意识,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做到行政信息产生20日之内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并进一步提高发布政务信息的质量。
(二)认真梳理,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认真梳理细化主动公开栏目,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特别是对公众需求量大、申请比较集中的政府信息,要及时梳理、整合。同时,对公众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意见等,适时开展通俗化、问答式的服务解读,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政务公开的工作要点主要集中在生态环境领域,按照生态环境部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主要是围绕“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强化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围绕生态环境政策落地见效强化解读回应、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强化政务公开三个方面;目前已实现“应公开尽公开”,下一步将持续加大力度确保“十四五”相关规划、政策方针全面公开,加强政策解读信息数量,提高政务公开信息质量。
主办单位: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额尔古纳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507840001
蒙公网安备15078402000102号 蒙ICP备15000338号-2 联系电话:0470-6828973 邮编:022250 站点地图
地址: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大街2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