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本报告包括额尔古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以从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eegn.gov.cn)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额尔古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联系电话:0470—6830715)。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额尔古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公开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主动公开,2025 年,卫健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主动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重点抓实卫生健康领域相关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主动公开各类信息 44 条。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
(三)政府信息管理,强化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严格落细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并做好动态更新,同时明晰信息公开各环节工作责任,所有公开信息均严格履行审批发布流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5年,卫健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围绕深化公开内容这一核心,聚焦关键领域、夯实工作基础。通过政府网站平台向社会公布各类政务信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卫健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已专门组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晰职责分工,明确专人分管、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严格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审核把关,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畅通监督反馈渠道,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推进。2025 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公开不全,更新不及时。
(二)改进情况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努力更贴近公众需求,进一步提高公众对获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内容的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