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由额尔古纳市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额尔古纳市财政局,电话0470-6821005。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额尔古纳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及额尔古纳市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打造“阳光财政”为目标,将信息公开与财政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公开质量、拓宽公开范围、规范公开流程,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依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对政策性文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1-12月在市政府网站公开信息62条,公开内容覆盖财政管理各关键环节,实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额尔古纳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要求开展全市依申请公开工作。2025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未涉及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精准落实法定主动公开要求,按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动态更新相关内容。明确各环节工作责任,规范信息审核、发布全流程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实现信息管理全程可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高效推进。
(四)平台建设
抓实平台建设工作,严格按照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安排推进信息发布,我局由专人负责对接相关工作,主动配合做好政务公开平台栏目优化与内容完善,同步落实集约化建设各项工作要求。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开展主动公开,严把内容真实、时效关口,持续提升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总协调、职能股室各负其责的组织领导体系,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二是提高业务水平,组织相关股室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自治区、市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专项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履职能力。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筛选、审核、发布全流程工作,及时跟踪核查信息处理落实情况,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规范公开。2025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5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工作要求和实际需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流程衔接不够顺畅,个别信息发布时效性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管理精细化程度不足,信息动态更新的及时性、准确性需强化。三是工作人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仍待提高,对公开规范的把握和实操能力需进一步强化。
(二)改进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信息公开条例及配套规范专题学习,开展针对性业务实操培训,以学促干提升工作人员履职能力。二是细化信息审核发布各环节责任,明确各节点办理时限,指定专人做好流程衔接和进度跟踪,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确保信息及时规范公开。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和申请公开程序,提高申请处理效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作。四是完善公开内容体系,扎实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分类管理工作,加强对重点领域和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整合,严把信息审核关口,保障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